附件
推免生候选人附加分实施细则
一、学术竞赛类
分类 |
等级 |
分值 |
中国国际大学生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(全国赛)、 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全国赛)、 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(全国赛) |
一等奖(含特等奖及金奖) |
6 |
二等奖(含银奖) |
4 |
三等奖(含铜奖) |
3 |
国家级 A 类学科竞赛项目 |
一等奖(含特等奖及金奖) |
3 |
二等奖(含银奖) |
2 |
三等奖(含铜奖) |
1 |
国家级 B 类学科竞赛项目 |
一等奖(含特等奖及金奖) |
1 |
二等奖(含银奖) |
0.8 |
三等奖(含铜奖) |
0.6 |
注:1.国家级赛事泛指由国家政府部门(如教育部、工信部、科技部等)或全国各学科相关一级学 会(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公布为准)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;挂靠各个部委的非官方机构及 由其他企业、机构举办的赛事不予认可。国家级赛事分为 A 类学科竞赛和 B 类学科竞赛,并 以竞赛当年学校审定并下文的赛事为准。
2.获奖证明以获奖证书或举办单位文件为准。项目负责人计满分,其他团队成员按照附件第六 款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计分。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,不累计加分。
3.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大赛(全国赛)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全国赛)、“创青春”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(全国赛)的省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并进入当年全国赛可参照国家 A 类学科竞赛项目相应等级加分,不累计加分。
4.省级赛事不加分。
二、学术成果类
序号 |
成果类别 |
分值 |
1 |
SCI Ⅰ区期刊检索 |
4 |
2 |
SCI Ⅱ区、SSCI、A&HCI 期刊检索、《新华文摘》、 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等转载 |
3 |
3 |
SCI Ⅲ区、国内 EI 期刊、卓越期刊检索、CSSCI 源期刊、 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、《人大复印资料》等转载,获授权发明专利 |
1 |
4 |
SCI Ⅳ区、CSCD、CSSCI(扩展库)、 中文核心期刊(北大版“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(最新版)”所列) |
0.5 |
注:第一署名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。发明专利应排名第一,填报时需提交申请专利的原始过程材料,
排名第二及之后的不加分,最多只计 1 项;学术成果类表中第 4 类上发表的论文最多只计 1篇;
表中学术成果类加分最多不超过 2 项。
三、综合类
获奖级别 |
分值 |
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国家级政府机关荣誉 |
2 |
全省大学生自强之星(含提名奖)、全省青年五四奖章、 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全省优秀共青团员、全省网络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|
0.5 |
注:综合类同类奖项以最高分计入一次,不累计加分。
四、社会实践类
实践类别 |
分值 |
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并荣获国家级表彰 |
2 |
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、到国际组织实习满 3 个月及以上 |
1 |
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并荣获省级表彰 |
0.5 |
注:同一类别以最高分计入一次,不累计加分,团体表彰的参照团队计分。
五、文体竞赛类
获奖级别 |
分值/次 |
文艺、体育类全国一等奖(或第一名、金奖) |
2 |
文艺、体育类全国二等奖(或第二名、银奖) |
1 |
文艺、体育类全国三等奖(或第三名、铜奖) |
0.5 |
注:同类赛事以最高分计入一次,不累计加分,由校团委、理学院、法学院等协助认定。非学术竞赛应由教育主管部门、文化主管部门、体育主管部门主办,其他非官方创办的竞赛不予认定。团体获奖的参照团队计分。
六、团队竞赛获奖项目计分办法
以上各类竞赛如为团体项目,则团队加分人数应不超过 10 人,并按以下规则计分:其中 n 为团队总人数,Y 为个人应计分值,X 为该类竞赛各等级对应分值,Z 为排名次序。
1.参加团体竞赛成员排名不分先后的:

2.团队成员有排序的:

3.团队无排序但有主力替补之分的:主力队员:
,替补队员不加分。
